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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候考须知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21日 )
     
 

一、候考考生凭音乐类统考准考证进入指定的候考区候考(家长不得陪同入内);

二、各候考区内的考生不准相互串门,进入候考区后不得随意离开候考区,候考室内相同专业的考生相对集中;

三、考生在候考区内不得演奏各类乐器、练声,不得大声喧哗;

四、考生在候考区不准吸烟、吃零食。不准乱扔纸屑、瓶罐,保持环境整洁;

五、考生考试结束后应离开考区,不得返回候考区;

六、各专业的候考区安排若有临时变动,由统考考务组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