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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市回民中学市“推优生” 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2日 )
     
 

一、招生范围:获得市“推优生”资格、志愿填报本校的上海市应届初三毕业生(少数民族和汉族)。

二、招生要求

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各学科学习成绩优异,体育学科测试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的应届初三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优先录取:

1、市、区、县三好学生。

2、综合素质评价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3、在市、区各类竞赛中获奖者。

4、艺术、体育有显著特长的学生。

5、品学兼优的少数民族学生。

三、录取程序

1、学校面试。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对考生进行面谈。“推优生”须带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获奖证书、担任社会工作经历、特长证明等。

2、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面试及推荐的有关材料对“推优生”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名单。

3、校务会议审核、确认“推优生”名单。

4、确定的“推优生”名单报市考试院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四、联系与交通

学校地址:沪太路1000号  邮编:200065  传真:(02156943271

招生咨询电话:(021569406045694340156612050(总机)转1106

网址:http://www.hmschool.edu.sh.cn

电邮:hmschoo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