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考试 ->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 招生公示 -> 2007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推优生招生公示
2007年上海市南洋中学市“推优生”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2日 )
     
 

一、招生范围

获得市“推优生”资格、志愿填报本校的上海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招生要求

1、“推优生”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体育学科成绩必须达到优良及优良以上,思想政治学科成绩须合格及合格以上。

2、“推优生”须有良好的心理品质,正确的学习动机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3、在初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区三好学生,在上海市教委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等第奖的学生,在科技、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将得到优先考虑。

三、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425起,区教育局审定“推优生”名单,初中学校公布批准名单,学生填报志愿。

2511,学校领取“推优生”材料,并审核推优材料。

3512,学校对确定的“推优生”进行面试。

4、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讨论“推优生”材料,最后确定录取名单。

5、学校将对“推优生”进行跟踪调查,并向相关初中反馈“推优生”各方面情况。

四、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上海市中山南二路225  邮政编码:200032 

网址:www.nyzx.com.cn       电子邮箱:sh_nyzx@126.com

咨询电话:64048199(传真)      64046642*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