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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市光明中学市“推优生”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2日 )
     
 

一、招生范围:获得市“推优生”资格、志愿填报本校的上海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择优标准:

1.我校将根据市下达的名额择优录取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勤奋、成绩优秀的初中毕业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有特长证明(市级学科竞赛、创新科技大赛等)的学生;

3)校内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校外社会公德方面有突出事例的学生。

三、录取程序:

1.报考我校的推优生,按照其《综合素质教育评价手册》等材料,原则上符合录取条件的,即予以录取;

2.报考人数超过录取人数时,须经面试后录取;

3.凡经我校录取的推优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进入双外语实验班或理科实验班。

四、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63743020,学校网址:http://gm.hpe.cn/

学校地址:黄浦区西藏南路181号(淮海东路口),邮政编码:20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