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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交大附中市“推优生”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3日 )
     
 

一、招生范围:获得市“推优生”资格、志愿填报本校的上海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择优标准(在符合市教委公布的市推优生招生标准的前提下,我校择优考察内容):

1、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素质,个性特长,初中阶段获得的区级及以上荣誉称号的情况;

2、学科学习能力及特长,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情况;

3、基础型课程学习情况;

4、探究型课程、拓展型课程学习情况;

5、毕业学校校长、班主任、任课教师等的推荐意见。

三、录取程序:

在对“择优考察内容”进行评定的基础上,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对考生进行面谈,结合对报名学生进行面谈考察的结果,按序在计划人数内录取。

四、需要提供的资料:

1、初三阶段学生成长手册;

2、《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3、学生证;

4、获得各类竞赛奖项或者荣誉称号的证书以及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校址:上海殷高路42     邮编: 200439      网址:  www.jdfz.sh.cn 

电话:65912737            传真: 659123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