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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华师大二附中市“推优生”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3日 )
     
 

一、招生范围:获得市“推优生”资格、志愿填报本校的上海市应届初三毕业生。

二、招生要求:学校录取初中推优生,既重视学生的学业成绩,又重视学生全面素质和个性特长。在同等情况下,优先录取在数学、理化、计算机和科技等竞赛中的获奖者。

三、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符合我校推优生招生要求的学生可根据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参加我校推优生录取。

2511-15日,学校将组织推优生评价小组,对一志愿报考我校的推优生进行审核。在审阅学生递交的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的基础上,在512-13日进行面试,通过面谈的方式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个性特长。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经校推优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录取。录取名单上报市考试院中招办,经审核后,由市考试院中招办统一公布。

3、如果推优生投档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原则上予于录取,并根据市中招办安排做好二志愿录取工作。

4、推优生需要提供的资料:学生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手册(或成长手册)、主要获奖证书或特长证书的复印件等。

四、招生咨询:

    校址: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晨晖路555号(邮编:201203

    网址:www.hsefz.com

    咨询电话:50804228  50804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