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要求:
根据统一学业考试成绩总分与语数外三门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个性特长,健康状况以及本校住宿特点等因素,全面评定、择优录取。
二、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对达到我校报考区县零志愿招生投档线的考生根据学业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优先录取以下考生:
1.已被我校列为自主招生拟录取的考生。
2.具有明显个性特长,特长项目在市教委批准的学科、科技等竞赛中获奖。
3.统一学业考试成绩语数外三门总分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