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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上海市向明中学自主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06日 )
     
 

一、招生范围: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要求:

1、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评价优良。

2、以下三个条件中居其一:

l        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学科类竞赛中获奖。

l        在上海市明日科技之星评比活动或上海市Intel科技创新大赛等科技类评比活动中获奖。

l        在其他方面有专长,并有突出成绩。

三、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报名

凡符合本校招生要求的考生,在416419期间,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报名,同时将相关资料(资料内必须有经过考生和家长签名的报考申请书,以及考生所获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寄往向明中学教导处,资料投递截至日期为2007430

2、预录取

学校收到申请表后,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表现、相关知识能力等作出评定,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市中招办。预录取时间为5月下旬。

3、录取确认

考生必须参加2007年上海市中考,并在填报志愿中,将“向明中学”填写在本市统一的《2007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提前录取志愿”栏的“自主招生志愿”内。考生参加中考后,学校按照事先公示的招生办法,在预录取名单中择优自主录取。

四、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上海市卢湾区瑞金一路151号(邮编:200020

电话:63872999(直线)或53063368127分机

网址:www.xiangming.lwedu.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