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1日、22日(周六、周日)将进行本市初中毕业统一学业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和相关规定,以顺利完成学业考试。
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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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星期六) |
6月22日(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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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
语文
8:30—10:10 |
英语
8:30—10:15
(其中8:30—8:35为听力试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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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理化
2:00—3:40 |
数学
2:00—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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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思想品德)
(开卷)(往届生、返沪考生)
4:00—5:10 |
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凭《准考证》进入考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须了解以下几个时间节点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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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有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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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前20分钟 |
考生进入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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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听力开考后15分钟内
(包括听力试听) |
迟到考生转入备用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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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15分钟后 |
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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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考后30分钟内 |
考生不准离开考场 |
2、考生可携带蓝(黑)色墨水钢笔、水笔、圆珠笔、2B铅笔、圆规、直尺、三角尺和橡皮进入考场。
严禁携带书包、书籍、簿本、纸张、可擦拭的水笔、计算器、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寻呼机、移动电话)、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如mp3、录音笔等)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
思想政治科目开卷考试,可携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3、语文、数学和英语科目的非选择题因网上评卷需要使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水笔答题,数学、英语选择题需用2B铅笔填涂。
4、今年语文、数学、英语三门科目实行网上统一评卷,网上评卷科目答题注意事项,请点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