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考试 ->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 招生公示 -> 2008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和现代化寄宿制高中方案公示
上海市崇明中学自主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5日 )
     
 

一、招生范围

本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要求

综合素质好,特长明显、身心健康且能适应寄宿制高中学习生活的应届初三优秀毕业生,并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优异:

1.思想品德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有良好的社会反响。

2.有很强的社会活动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担任中学主要学生干部,并有突出表现。

3.学习品质优秀,学业成绩优异且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初中阶段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并在市学科竞赛中获等第奖、县学科竞赛中获二等奖以上。

4.学业成绩优良,艺术特长明显,并在市级活动中获奖。

5.学业成绩优良,科技创新活动和实践活动方面成绩优异,作为主要成员所完成的科技创新活动成果或实践项目在市级以上重要科技竞赛中得奖。

6.其他方面具备特殊才能。

三、招生办法和录取程序

我校自主招生的原则为:自愿申请,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考生应于4月20日至23日登陆“上海招考热线”进行报名。

(2)递交申请材料:凡在网上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填写《上海市崇明中学自主招生报名表》,并向我校提交书面申请书、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表(原件和复印件)、教师推荐信及各种能证明能力特长的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递交申请材料时间:请于4月21日至25日内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崇明中学教育管理处(行政办公楼三楼),逾期不候(申请材料可从崇明中学校园信息网下载)。

2.录取程序

(1)学校根据考生提供的申请材料、获奖证明等进行综合评定、筛选,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并于4月30日之前通过考生所在学校向考生发出面试通知。

(2)5月2日、3日组织面试,进行综合评价。

3.学校将预录取名单报县教育局和市考试院审批,并将经县教育局和市考试院审核批准的预录取考生通知其就读学校和考生本人。

4.凡被我校预录取的学生均须参加2008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并且在《上海市2008年高中阶段招生报考志愿表》“提前录取志愿”批次的“自主招生”栏内填报上海市崇明中学,学业考试成绩达到本市高中零志愿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20分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四、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崇明县城桥镇鼓浪屿路801号(明珠花苑东侧)

咨询电话:69672003        69672005

学校网址:www.cmzx.sh.cn 

学校E-mail:cmzxzb@yaho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