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范围
青浦区(本区)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招生要求
1.学业成绩优秀者(初三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列全区前10%)或在艺术、体育等方面有明显特长者。
2.中考自主招生志愿填报“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
3.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为“良好”及以上。
三、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成立2008年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按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考生进行择优录取。
2.4月20日至4月23日,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登陆“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报名,并于4月26日将本人区级以上获奖原件、复印件递交至我校8号楼207室。
3.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在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中择优确定面试名单。5月2日、5月3日对考生进行综合面试,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将依据综合评定结果确定预录取名单并报区教育局审核。5月15日前通知被我校确定为预录取的考生。5月底前将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
4.学业考试结束后,我校对学业考试录取总分不低于本市零志愿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25分的预录取自主考生进行择优录取,同时将录取名单送交市教育考试院,并在7月中旬办理录取手续。
四、咨询方法
学校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00号
邮政编码:201700
学校网址:www.qpshs.sh.cn
咨询电话:69719038
庄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