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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卢湾高级中学自主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5日 )
     
 

一、招生范围

全市。

二、招生要求

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学习成绩一贯优秀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受到市、区(县)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

2.在市、区各类竞赛中获奖者:在科技类、学科类竞赛活动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者或区级一等奖者,具有艺术特长者(舞蹈、铜管与大提琴<八级及以上>)。

三、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考生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陆“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报名。

2.考生至卢湾高级中学学校主页(www.lwgj.lwedu.sh.cn)下载《上海市卢湾高级中学2008年自主招生申请表》,填报后将申请表(学校加盖公章)与相关获奖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于4月27日前寄往卢湾高级中学教导处。

3.学校收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经初审发出面试通知。面试时间为5月3日8∶30,再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表现、相关知识能力等进行选拔并作出评定,并确定预录取名单,上报区教育局、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预录取时间为5月下旬。

4.录取确认后的考生必须参加2008年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并在填报志愿时,将“卢湾高级中学”填写在本市统一的《2008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提前录取志愿”栏的“自主招生志愿”内。考生参加2008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后,学校按照事先公示的招生办法,在预录取名单中择优自主录取。    

四、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卢湾区斜土路885号

邮政编码:200023

咨询电话:63057744转141  63056336

学校网址:www.lwgj.lwedu.sh.cn

学校E-mail:lwgj@lwedu.sh.cn

交通:公交43、17、205、36、89、96、146、780、781、786、733、932、41、820路,隧道一线、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