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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实验学校自主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15日 )
     
 

一、招生范围

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要求

凡报考我校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录取:

1.初三阶段获得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初中阶段各科竞赛获区级一等奖、市级三等奖以上(信息技术类获奖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及录取程序

1.4月20日至23日,参加“自主招生”报名的考生进行网上报名。

2.4月25日前学校收取学生自荐资料。

邮寄地址:浦东新区东明路300号高中部收

邮政编码:200125

截止时间:4月25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3.报考人数超过预录取计划数,5月3日学校组织综合素质面试,择优预录取。

4.5月15日前校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成绩集体研究确定预录取名单,通知相关学生将我校志愿填报在志愿表的相应栏目里。

5.5月29日前上报经审核的预录取考生名单。

6.考生达到零志愿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学校即以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备注:提供的材料

(1)初中阶段《学生成长记录手册》、品德评定(复印件存档)。

(2)学生和家长签名的申请书。

(3)所获各种奖励的荣誉证书、学科竞赛获奖证书、初中学校校长的推荐意见书等(复印件存档)。

四、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东明路300号

邮政编码:200125

学校网址:www.ses.sh.edu.cn

联系电话:50866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