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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青浦高级中学“推优生”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1日 )
     
 

一、招生要求

“推优生”必须在初中阶段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达到优良。

二、招生办法与程序

1.成立2008年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招生工作小组按公开、公正、公平原则,负责学校招生工作。

25810日,“推优生”网上填报志愿,51718日学校视情况对“推优生”进行面试;

3.招生工作小组依据面试及推荐材料对“推优生”进行综合评价,初步确定名单。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推优生”学校可考虑优先录取:

1)学业成绩一贯优秀。

2)获市、区(县)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3)综合素质评价高,具有参加社会工作经历,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在区(县)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中获一、二等奖。

4.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在对学生进行全面衡量、综合评定后择优录取,并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市教育考试院。

5.材料要求:考生须提供本人《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区级以上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咨询办法

学校地址:青浦区公园东路1100

邮政编码:201700

咨询电话:69719038老师)

学校网址: www.qpshs.sh.cn

交通:沪朱线、沪青专线(普安路)、沪青高速(成都北路)、A9 高速、A30 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