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原则及监督
1.学校对推优生招生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规范操作,严格招生纪律。
2.成立学校推优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优生招生工作。
3.成立推优生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初审、综合素质面试工作。
4.按规定程序和要求,集体讨论,择优录取,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监督投诉。
二、招生要求及程序
1.招生对象为2008年市、区县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品学兼优者。
2.5月8日至10日,市推优生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3.我校于5月上旬至5月底,按照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相关规定操作市“推优生”录取工作。
4.被确定为预录取的市推优生须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我校对申报学生将进行综合能力面试。
5.在同等条件下,学习能力强、学习成绩优秀、在初中阶段参加市级各类竞赛并获得奖项的同学优先录取。
6.在录取过程中,如发现确有不符合推荐程序或明显不具备推优生条件的学生,学校将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予以处理。
三、招生联系及咨询:
学校地址:泰和路99号
邮政编码:200940
咨询电话:021-56172985、 56165332(副校长室);56565913(教务处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shwusong.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