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学生提供材料:考生登记号(7位号)。
(1)《学生综合素质评定表》。
(2)毕业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学籍卡”复印件。
(3)学生九年级《上海市学生成长记录册》。
(4)各种获奖证书的原件与复印件(经核对后原件返还)。
(5)学生自荐信一封(要求:能反映学生学习、生活、特长、爱好等情况,约800字);
二、 学生面试
以面试形式了解学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心理素质、专项特长等综合情况。
三、
同等条件下,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创新大赛系列竞赛等第奖获得者、市教委组织的作文竞赛等第奖获得者优先录取。
四、 被录取的市“推优生”,可自愿选择项目实验班,并根据学生和家长申请,试行“导师制”。
五、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富民路43号
邮政编码:200020
咨询电话:624711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