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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南洋中学“推优生”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1日 )
     
 

一、招生要求

1、具有优秀的道德修养、良好的心理品质,正确的学习动机和较强的学习能力。

2、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必须达到优良或优良以上,思想政治学科成绩须合格或合格以上。

3、在初中阶段获得上海市三好学生、区三好学生,在上海市教委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中获得等第奖。在全面发展基础上,具有在科技、艺术、体育等方面有突出特长的学生将得到优先考虑。

4、对我校传统和办学特色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并愿积极参与的学生将得到优先考虑。

二、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讨论“推优生”材料,最后确定预录取名单。

2、若根据材料无法作有效甄选,则在全市统一规定的时间内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谈。

3、将预录取市推优生名单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4、网上公示市推优生预录取名单。

5、录取通知书待学生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后发放。

6、学校将对“推优生”进行跟踪调查,并向相关初中反馈“推优生”各方面情况。

三、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中山南二路225 

邮政编码:200032 

咨询电话:64048199(兼传真)      64046642*216

学校网址:www.nyzx.com.cn      

电子邮箱:sh_nyzx@126.com

四、备注

    学校无住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