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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卢湾高级中学“推优生”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1日 )
     
 

一、招生要求:

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在所毕业学校名列前茅的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在科技类、学科类竞赛活动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者或区级一等奖者。

2、初中阶段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二、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考生在市教育考试院规定时间内登陆“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推优生”志愿填报。

251619日学校审核“推优生”材料,并于517上午830进行面试。面试时请带好市、区三好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证书,参加各项竞赛的获奖证书,科技创造发明的获奖证书或专利证明等相关材料。

3、在以卢湾高级中学为“推优生”志愿的学生中根据录取标准择优录取。

4、如果第一志愿招生计划数未完成,则在第二志愿填报卢湾高级中学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如仍未完成计划数,则在愿意调剂学生中择优录取。

5、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核、批准,学业考试后,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    卢湾区斜土路885

邮政编码:    200023

联系电话:(02163057744×14163056336

学校网址:    http://www.lwgj.lwedu.sh.cn

电子信箱:lwgj@lwedu.sh.cn

  通:公交431720536899614678078178673393241820路,隧道一线、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