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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向明中学“推优生”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1日 )
     
 

一、招生要求:

必须是本市各区县综合素质优秀、具备“推优生”资格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录取:

1、参加市级学科竞赛获二等奖以上者

2、参加区级学科竞赛获一等奖以上者

3、在科技创新大赛或科技创造发明中获一等奖者

4、在德、智、体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长者。

二、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具备以上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5810日进行网上填报志愿,必须以向明中学为其推优志愿,并在515之前,将获得市、区三好学生、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证书,参加各项竞赛的获奖证书,科技创造发明的获奖证书或专利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寄往向明中学教导处。

2、定于518进行推优生面试。

3、在以向明中学为推优志愿的学生中根据录取标准择优录取。

4、如果第一志愿招生计划数未完成,则在第二志愿填报向明中学的学生中择优录取。如仍未完成计划数,则在愿意调剂学生中择优录取。

5、预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核、批准,学业考试后,由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正式发出录取通知书。

三、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上海市卢湾区瑞金一路151

邮政编码:200020

咨询电话:63872999(直线)或53063368127分机

网址:www.xiangming.lwedu.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