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生考试 -> 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 招生公示 -> 2008年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和中职校国家级示范专业“推优生”招生办法公示
2008年上海市大同中学“推优生”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1日 )
     
 

2008年上海市大同中学“推优生”招生方案

 

一、招生要求

招生区(县)范围内应届初三“推优生”,需初中所在学校填写《上海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表》,由校长签署《优秀毕业生推荐意见》,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二、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招生办法

(1) 学校成立由校长领导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方案规定的政策和程序操作。

 (2)学校对填报我校的“推优生”进行面试。面试内容包括:阅读表达、逻辑思维、实践操作、体能心理等。

(3)学校将根据面试结果,综合初中学校的推荐意见和综合素质评定情况,择优预录取。

(4)初三阶段被评为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少先队员的学生以及获得市级理科竞赛等第奖和文科竞赛一等奖的学生优先考虑。

2.录取程序

15810日,“推优生”网上填报志愿。

2517,学校组织面试。

3528,学校办理完全部预录取手续。

478,学校领取“推优生”录取通知书并发放。

三、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南车站路353   

邮政编码:200011

招生咨询电话:63162590

学校网址:http://dt.hpe.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