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择优标准
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优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考虑。
1、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2、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须在初三阶段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主要学科竞赛中获市级个人二等奖及以上;
在以上同等条件下,农村学校学生优先考虑。
二、招生办法
1、考生自愿在统一填报志愿时,在“提前录取志愿”栏“零志愿”中填报“上海市南汇中学”,并填写学校代码。
2、考生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我校根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择优录取。
三、招生监督
1、学校对“零志愿”招生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2、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零志愿”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及投诉。
四、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南汇科教园区惠南镇学海路288号
邮政编码:201300
咨询电话:68259298
陆老师 鞠老师
学校网址:www.nhshs.edu.sh.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