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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南汇中学“零志愿”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9日 )
     
 

一、择优标准

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品德优良,身体健康,模范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评价等第优良,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予以优先考虑。

1、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2、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须在初三阶段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主要学科竞赛中获市级个人二等奖及以上;

在以上同等条件下,农村学校学生优先考虑。

二、招生办法

1、考生自愿在统一填报志愿时,在“提前录取志愿”栏“零志愿”中填报“上海市南汇中学”,并填写学校代码。

2、考生参加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我校根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和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择优录取。

三、招生监督

1学校对“零志愿”招生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2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零志愿”招生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及投诉。

四、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南汇科教园区惠南镇学海路288  

邮政编码:201300

咨询电话:68259298  老师  老师

学校网址:www.nhshs.edu.sh.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