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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松江二中“零志愿”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9日 )
     
 

一、招生要求:

被录取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思想政治成绩合格及以上。

2、  心理健康,有较好的自我管理和生活料理能力。

二、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我校招生领导小组在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投档范围内,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集体讨论、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名单公示、社会监督”程序进行录取工作。

2.录取时,首先优先录取初三阶段获市教委认定的市级作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信息、科技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的初中毕业生,在关心集体、助人为乐、服务社会、见义勇为、自立自强等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区级以上表彰者。

然后,按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择优录取。在同分情况下,首先优先录取初三阶段在市教委认定的市级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得等第奖或在文艺、体育、科技等方面有较高等级证书的考生,其次则按“先比较语数外三门总分,后比较数学成绩”程序选择录取。

  3.录取工作结束后,录取名单经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审核后,在我校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反映意见,我校将组织专人认真查实与处理。

三、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松江区中山东路250   

邮政编码:201600

咨询电话:57832484 57832255

学校网址:www.sjez.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