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择优标准:
1、根据考生初三学业考试成绩,结合考生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初三阶段获市、区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考生,初中阶段学科竞赛、科技比赛中成绩优秀者,或有文艺、体育特长的考生。
二、录取程序
1、学校招生小组对“零志愿”考生投档材料进行审核。
2、根据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全面评定,择优录取。
三、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上大路688号
邮政编码:200444
咨询电话:66131728
66131953
学校网址:www.shdfz.ne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