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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新中高级中学“零志愿”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9日 )
     
 

一、择优标准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将予以优先考虑:

1、“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优良。

2、初三阶段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

3、初中阶段在全国、市、区学科竞赛中获等第奖。

二、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学校根据各区县中招办以1:1.2比例提供的考生材料择优录取。

2.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册及电子文档送交至市教育考试院。

3.学校按市教育考试院规定将未被“零志愿”录取考生的材料退回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进入下一批次投档。

三、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原平路400

邮政编码:200436

咨询电话:565182881204老师)

56513169(王老师、徐老师、张老师)

学校网址:www.xzschool.edu.sh.cn

学校E-mailgaojianxinxiang@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