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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南洋中学“零志愿”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9日 )
     
 

一、招生要求

南洋中学择优录取满足如下条件之一的初中毕业生

1、获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称号;

2、在初中就读期间学业成绩优秀,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优秀;

3、获市、区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等学科和科技竞赛等第奖;

4、科技创新能力强,成绩优异。

二、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学校将根据考生“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表”等情况,从中择优录取。

2 、初中阶段在科技创新活动或各类学科竞赛中曾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奖项者,在同等条件下择优录取。

3、未被录取的考生材料在规定时间内退回中招办。

4、录取通知发放,按市、区招办统一要求进行。

三、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中山南二路225 

邮政编码:200032 

咨询电话:64048199(兼传真)      64046642*216

学校网址:www.nyzx.com.cn      

学校E-mailsh_ny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