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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卢湾高级中学 “零志愿”招生方案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29日 )
     
 

一、招生要求:

1、综合素质测评优秀、身体健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者。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科技创新能力及成果杰出者。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在科技类、学科类竞赛活动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者或区级一等奖者;初中阶段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称号者。

二、招生办法及录取程序:

1、在考生所在区(县)有卢湾高级中学“零志愿”招生计划的前提下,考生以卢湾高级中学作为“零志愿”填报。

2、参加2008年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

3、根据考试成绩,按卢湾高级中学在各区的计划数,结合考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在校期间“综合素质评价”等材料择优录取。

三、招生咨询:

学校地址: 卢湾区斜土路885

邮政编码: 200023

咨询电话:(02163057744×14163056336

学校网址: http://www.lwgj.lwedu.sh.cn

学校E-maillwgj@lwedu.sh.cn

学校交通: 公交431720536899614678078178673393241820路,隧道一线、八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