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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办理照顾加分政策手续?
(发布时间:2005年07月12日 )
     
 

除年龄项加分由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统一处理外,其余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并填报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统一下发的《2005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照顾政策加分申请表》,申请表交报考第一志愿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考生申报免试入学和加分有关材料于930日前交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