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年龄项加分由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统一处理外,其余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并填报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统一下发的《2005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照顾政策加分申请表》,申请表交报考第一志愿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考生申报免试入学和加分有关材料于9月30日前交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