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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与“课程合格证明”如何发放?
(发布时间:2007年06月09日 )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组织各主考院校的教师评阅自学考试试卷。评卷结束后,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统一组织成绩登录,并将考生合格成绩记入其电子档案。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168”声讯台或“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自己的考试成绩。考生如需《课程合格证明》,可到报考的主考院校申请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