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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所 管 理(专科A030103)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30日 )
     
 

本专业由上海大学主考,属系统委托开考专业。

本专业为专科学历层次。

专科基本要求:忠于宪法和法律,执法严明,刚正不阿,热爱监狱、劳教事业,富有献身精神;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监狱、劳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系统掌握必需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具有一定的管理和组织能力。

课程设置:A030103

序号

课程代码

课程名称

 

1

0001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3

 

2

0002

邓小平理论概论

3

 

3

0003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

2

 

4

4729

大学语文

4

 

5

5677

法理学

7

 

6

5679

宪法学

4

 

7

0919

刑法原理与实务(一)

7

 

8

0920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

7

 

9

0917

民法原理与实务

7

 

10

0236

监狱学基础理论

5

 

11

0237

劳教学基础理论

5

 

12

0470

犯罪学(二)

5

 

13

0238

教育改造学

5

 

14

0239

狱政管理学

5

 

15

0852

劳教管理学

5

 

16

0241

警察管理学

5

 

合计

 

 

79

16门课程

说 明:

本计划从2007年起执行。

关于调整监所管理专业(专科)

部分课程及过渡办法的说明

 

根据全国自考办《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监所管理专业(专科)有关课程的函》(考委办函[2006]13号)的精神,自2007年起本市开考的高教自考监所管理专业(专科)课程中,将取消“监所企业管理学”(课程代码02405学分)的课程设置;将原设置的“民商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2136学分)和“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2156学分)分别改为“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9177学分)和“刑法原理与实务(一)”(课程代码09197学分)。根据上述课程设置的调整情况,现将具体的过渡办法安排如下:

一、至2006年底,参加监所管理专业(专科)考试的考生仍按原有的专业课程设置报考和毕业(考试课程不少于16门,总学分不少于77学分)。

二、至2006年底前,已通过的“民商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2136学分)和“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2156学分),自2007年起,可分别对应顶替新设置的“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9177学分)和“刑法原理与实务(一)”(课程代码09197学分),并分别按7学分计。

三、自2007年起,无论劳教系统还是监狱系统的考生都必须报考“狱政管理学”和“劳教管理学”两门课程。此前已通过“监所企业管理学”课程的考生,可在“狱政管理学”和“劳教管理学”两门课程中任选一门报考。

四、自2007年起,本市高教自考监所管理专业(专科)将不再开考“监所企业管理学”(课程代码02405学分)、“民商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2136学分)、“刑法原理与实务”(课程代码02156学分),所有报考此专业的考生将严格按调整后的课程设置和要求报考和毕业(考试课程不少于16门,总学分不少于79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