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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本科C030108)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30日 )
     
 

律 师

 

本专业由华东政法学院主考,面向社会开考。

本专业为本科学历层次。

专业基本要求:能以马列主义为指导,系统掌握律师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党和国家的主要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课程设置:C030108

课程代码

 

1

0005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

3

 

2

0004

毛泽东思想概论

2

 

3

0015

英语(二)

14

序号3为公共外语,任选1

0016

日语(二)

 

4

0246

国际经济法概论

6

 

5

0249

国际私法

4

 

6

0224

律师执业概论

5

 

7

0925

公证与基层法律服务实务

3

序号78,任选1

8

0926

司法鉴定概论

4

 

9

0226

知识产权法

4

 

10

0230

合同法

5

 

11

0228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4

 

12

0229

证据法学

6

 

13

0247

国际法

6

 

14

0924

婚姻家庭法原理与实务

4

 

15

0993

法院与检察院组织制度

3

 

16

 

毕业论文

不计学分

需答辩

合计

 

 

68

14门课程(不含毕业论文)

不考外语者,须加考以下4门课程,且不授予学位。

课程代码

 

1

0233

税法

3

 

2

5678

金融法

4

3

0227

公司法

4

4

0167

劳动法

4

 

  明:

1. 本科段应考者在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必须撰写毕业论文,篇幅一般在8000字左右,论文必须由应考者本人独立完成,不得抄袭或由他人代写,且观点明确、结构合理、论述有据、文字通顺。论文由主考院校组织审阅和答辩。

2.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法学类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可直接报考本专业(本科段)。

3. 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含自考)非法学类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报考本专业时,需加考法理学(5677)、刑法原理与实务(一)(0919)、民法原理与实务(0917)和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一)(0918)等四门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