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即将开始,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选拔和培养高级人才的重要方式。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争取深造机会,实现自身价值的前提是公平竞争的原则;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是教育公平原则的集中体现;严明考试纪律、共创良好的考试环境是广大考生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就要求各位考生要树立诚信考试观念,遵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珍惜个人名誉,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抵制社会上不正之风的侵蚀:
一、 充分认识到国家教育考试纪律的严肃性,不得做出利用借证件请人替考,或替他人应考,任何违规行给都将受到严肃处理,所有处理决定,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
二、 在考试上不存任何侥幸心理,轻信各种渠道提供的所谓“考研试题”、“考研试题标准答案”等。做到不购买、不传播,以免上当受骗。一旦发现有人以此行骗,可向有关部门举报。我们将动用法律手段严厉查处。
三、 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考场规则》,了解考试时必须携带的证件及用具、开考时间和交卷时间及各项要求,注意切不可将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和其它规定以外的任何物品带进考场(如复习用书、草稿纸、有存储,编辑等功能的电子用品等)。
每位考生都要把遵守考试纪律作为讲诚信、履行诚信和恪守诚信的具体实践,作为陶冶情操、修炼品性的重要方式,作为考验自我、更新自我、提升自我的磨砺机会,共同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维护国家考试的社会信誉,促进我市招生考试工作的健康发展。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二ОО四年十一月八日
附:全国硕士生招生入学考试上海考区部分违纪案例
案例一:携带手机入考场
近几年上海考区屡次发生有考生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在考试过程中手机铃响,被监考老师发现。其处理结果:不管考生是否当场接听手机,均属违规行为。该门考试科目以零分计。
提示: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寻呼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若已携带,必须在考试开始前关机并交监考人员保管。
案例二:自带草稿纸入考场
考生未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将草稿纸带入考场,并在考试过程中被监考老师发现,此时考生自带的草稿纸上已写有许多计算公式,无法认定是考前写的还是考试过程中写的,但依据《考场规则》考生不得携带稿纸进入考场,该考生由于违反“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的规定,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提示:所有考试科目的草稿纸由考点统一下发,考生不允许自带草稿纸,若考试过程中草稿纸不够用,可举手向监考人员索要。
案例三:将试卷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考试结束后,考生未按要求将试卷连同答题卡、答题纸等一起装入信封,而是带着考试卷离开考场,后被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提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封装进原来的信封内,并将使用过的和未使用的草稿纸上交监考人员,所有下发的考试材料一律不允许带出考场,否则以违规论处,即该考试科目的成绩按零分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