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我院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纪委书记孙大卫主持。
全国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根据上级要求,我院已在6月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并制定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院党委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上级党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我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成效。会上,还传达了田淑兰同志在教育部“规范高校收费管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大会上的讲话。
党委书记、院长李瑞阳在会上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希望全院干部与职工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认识,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重点放在日常工作中去;二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仅仅是“办案子”的过程,而是一个教育的过程。通过查找问题、漏洞,促使各项管理、规章制度更加健全,工作规范更上一个层次。其三,在自查自纠的过程中,抓重点,抓线条,从各部门工作开展的各个领域、环节来清理还存在哪些不合法、不规范、不恰当的问题。
会后,各办(中心)相继召开处室会议传达会议精神。
(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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