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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开考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城市规划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沪教考院自考〔2006〕44号)
(发布时间:2006年12月10日 )
     
 

沪教考院自考〔200644号

 

关于停止开考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城市规划专业(独立本科段)的通知

 

同济大学:

遵照上海市自考委《关于同济大学申请停考城市规划专业(独立本科段)的批复》(沪自考委20045号)文件精神,本市高教自考城市规划专业(独立本科段)自2004年下半年起,已停止接受新考生报名,并进入停考过渡期。自该专业进入停考过渡期以来,至今专业计划中所设置的课程均已安排开考两次以上。现根据你校反映的该专业考生考试的近况,经研究,至2007年底,有资格报考该专业的考生仍可按原有的课程开考安排报考,并按该专业计划毕业。自2008年起,本市将停止开考高教自考城市规划专业(独立本科段),届时本市将不再颁发该专业毕业证书。

请向相关考生做好宣传,并做好该专业停考和收尾工作。

 

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OO六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