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考院社考〔2006〕5号
关于做好2006年上半年上海市全国少儿计算机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培训机构:
为顺利做好2006年上半年上海市全国少儿计算机考试工作,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日期、时间和开考科目
1、考试日期: 5月20日(星期六)
2、考试时间:上午8:00开始
3、开考科目:
|
层次 |
模块
编号 |
模块名称 |
推荐软件
版本 |
最低软件
版本 |
学分 |
考试
时间 |
|
基
础
层 |
011 |
操作基础 |
Windows
XP |
Windows
98 |
2 |
- |
|
021 |
文字处理 |
Word
2002 |
Word
2000 |
2 |
120 |
|
031 |
表格处理 |
Excel
2002 |
Excel
2000 |
2 |
120 |
|
041 |
画图 |
画笔+ACDSee |
98+中A
5.0 |
2 |
120 |
|
051 |
网络应用 |
IE 5.0/OE
5.0 |
IE 5.0/OE
5.0 |
2 |
120 |
|
061 |
PPT多媒体
制作 |
PowerPoint
2002 |
PowerPoint
2000 |
2 |
120 |
|
提
高
层 |
071 |
动画制作 |
Flash
MX |
Flash
5.0 |
3 |
150 |
|
081 |
图象处理 |
Photoshop
7.0 |
Photoshop
6.0 |
3 |
150 |
|
091 |
网站设计 |
FrontPage
2002 |
FrontPage
2000 |
3 |
150 |
|
特
长
层 |
101 |
数据库 |
Access
2002 |
Access
2000 |
4 |
120 |
|
111 |
程序设计 |
Visual Basic
6.0 |
Visual Basic
6.0 |
4 |
120 |
每个模块开考人数应在25人以上,低于25人,该模块不得开考,可引导学生前往邻近考点报名考试或参加下一次考试。
二、报考对象:经培训机构培训的学员。
三、试卷申请及领取
1、试卷申请
(1)考试试卷申请截止时间: 4月13日(星期四),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2)培训机构申请试卷时必须将“报名信息库软盘”和填写完整的《全国少儿计算机考试试卷申请表》(此表是申领试卷的唯一依据,培训机构应留有备份)上报我院。
2、试卷领取及送交
(1)5月19日(星期五)上午9:30-11:00,各培训机构派专人(两名)持单位介绍信和《全国少儿计算机考试试卷申请表》,用专车来我院领取考试资料。
(2)考试结束当日,培训机构务必将试卷、素材光盘、考生上机考试信息光盘、平时作业信息光盘和考生成绩登录表等资料送交我院。
四、考务工作
1、试区和考场设置
(1)每个培训机构只设置一个试区。试区应设在经我院认定并已实施教学活动的学校内。
(2)试区进门醒目处应张贴《考试时间表》和《考场分布示意图》,并备一间教室供考生家长休息。
(3)考试实行单人、单机。培训机构为每台微机编排自然号(工作站号),并贴好微机号(工作站号)标签。
(4)上机考试前考点应公布每个考生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和微机号(工作站号)。
2、工作步骤
(1)考前30分钟两名监考应同时向主考领取题签,考前5分钟监考应将题签发到微机上,发放题签时应仔细核对该微机号(工作站号)与考生报考的模块(等级)是否相符。
(2)考前15分钟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
(3)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4)考试过程中如果发生系统故障、死机或供电故障等特殊情况,监考和系统管理员应及时向主考报告,主考在调查核实并和系统管理员协商后,决定对情况的处理意见。特别重大的问题应及时向我院汇报。
(5)每一试区要配备考试值班电话,并派专人值班。
(6)为确保考试正常用电,各培训机构应在开考前进行检查,同时将有关考试事宜书面通知所在地的供电部门。
3、保密工作
(1)培训机构在试卷交接过程中,应仔细核对试卷名称、数量和级别,如发现有误应立即与我院联系。
(2)培训机构对试卷保管工作负有保密安全责任。试卷务必按照教育部有关保密安全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在保险柜或铁箱内,并派专人值班,开考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启封试卷。
4、考试成绩
(1)报考基础操作模块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平时作品成绩为依据,培训机构应将考生的成绩填写在《成绩登录表》中“作品设计”一栏,上交我院,由我院审核后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学员评估记录表》保存在培训机构。
(2)凡报考其他模块的考生考试成绩由平时作品成绩和上机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作品成绩由授课教师评分并填写在《成绩登录表》中的“作品设计”栏中,考试结束后上报我院。
(3)上机考试成绩由我院统一组织评阅。上机考试缺考的考生,培训机构必须在《成绩登录表》中的“上机考试”栏中注明“缺考”。
(4)考生上机考试信息和平时作品信息应分别刻录在光盘上。由于培训机构操作不当,造成参加考试的考生没有成绩,责任将由各培训机构承担。我院以各考点上报的上机考试信息盘中的内容为准(缺考考生应该没有考生文件夹)。存储信息的结构为:
·上机考试信息目录结构:
根目录\SJ培训机构代码\模块名称\考生准考证号最后4位0001
\考生准考证号最后4位0002
\
……
(SJ为上机的缩写)
·平时作品信息目录结构为:
根目录\ZP培训机构代码\模块名称\考生准考证号最后4位0001
\考生准考证号最后4位0002
\
……
(ZP为作品的缩写)
(5)报名后的信息更正在考后统一修改并上报,修改内容只限考生身份信息,报考级别和模块不得更改。
五、收费工作
凡参加本次考试的培训机构必须按照市财政局关于报名收费实行收缴分离的办法规范收费。不按照此方法实施报名工作的培训机构,则不能安排考试。收缴分离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应及时落实安装上海市级非税收入管理信息系统软件和相关设备等事宜。
2、培训机构正式报名前来我院购买《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和《专用票据》。
3、培训机构必须按统一的办法向考生收费,出具票据并及时将报名费用直接缴入银行。
4、报名结束后,培训机构应及时将票据与我院财务室核销。
5、已按规定缴清费用的学校可在开考前直接与我院财务室联系返回考务费用事宜。
有关财务收费未尽事宜请参照《关于加强各类考试收费收入和票据管理的通知》(沪教考院财[2005]1号)。
我院财务室联系电话:64946760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二00六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