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考院高招〔2006〕15号
关于做好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
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评分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
为了做好今年本市表演类专业统一考试的评分工作,现将有关评分领导小组、评分教师名单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评分要求及评分标准
打分一律采用百分制,最高分为100分,最低分为1分。
考试各科目的评分标准:分A、B、C、D、E等级,各等级的分值要求如下:
(一)表演:
A、(90分以上)
审题准确、立意鲜明、构思严谨(有情节),表演时自信、松驰,投入真实,有性格特征,行动积极,想象力丰富,勇于表演,敢于与对手交流,能将“人物”的形象、表演展示得有“血肉”、有“色彩”、有“情趣”。从中也能感悟到其表演的创作活力、潜质的魅力以及综合素质的可塑性。
B、(80分至89分)
有较好的表演能力,综合素质也得以反映,“人物”形象能基本完成,但缺乏深度,想像表浅,积极性稍差。
C、(70分至79分)
表演意识不强,“人物”形象没有个性特征,表演时只是完成自身(演员)上场任务。舞台上没有对象(对手)感。但单独行为时,却机敏有余,有可挖掘之处。
D、(60分至69分)
只能做一般性表演。在舞台上有游戏、好玩之嫌,认真态度欠缺。表演时,有“断线”、“停顿”、“空白”、“无事可做”的情况。但其形象等外部条件较好,也有较好普通话基础。
E、(59分-1分)
紧张、木讷、五官僵硬,毫无反应,不会表演,甚至身材形象怪异、奇矮等缺陷。
(二)台词:
A、(90分以上)
语言流畅生动,吐词清晰,字音准确,声音悦耳,节奏鲜明,声情并茂。音质音量上乘,具有一定表现力、感染力、形象感。
B、(80分-89分)
以上各条基本能完成,但有局部不足。
C、(70分-79分)
发音较准,但不流畅,基本能完成作品。
D、(60分-69分)
吐字归音较差,朗诵不完整,嗓音较狭窄,语言问题较多,但能纠正。
E、(59分-1)
五音不全,没有语言概念,声带有明显障碍,难以调整,甚至唇舌齿原因发音有缺陷。
(三)形体:
A、(90分以上)
动作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表情)、协调性优秀,四肢有一定软开度,能独立跳出一曲风格完整舞蹈,爆发力、控制力、表现力上乘。
B、(80分-89分)
基本功不完全达标,但协调性(含节奏、韵律)感觉、情绪较好,又有一定技能和肢体表现力。
C、(70分-79分)
只能泛泛完成一个作品或组合,四肢具有一定可塑性或表现力。
D、(60分-69分)
四肢具有一般的活动能力及一定的节拍感或做一段完整的体操、广播操。
E、(59分-1)
四肢僵硬,五官呆痴,毫无节拍感,又羞于动作
(四)声乐:
A、(90分以上)
音质优美,声音洪亮,节拍节奏准确稳定,吐字清晰,演唱状态上乘,音乐形象鲜明感人,乐曲处理细腻,演唱风格突出,能充分发挥自身嗓音优势。
B、(80分-89分)
声音条件较好,乐感好,其它条件较A者比稍逊或演唱感染较差,修养不及。
C、(70分-79分)
声音条件一般,有一定的发声方法,音准、节奏尚可。
D、(60分-69分)
存在一定演唱障碍或演唱平平。节奏不稳定,不善处理,但能完成乐曲
E、(59分-1分)
声音条件不好,演唱基础差;五音不全,节奏不准,没有乐感,甚至不敢、不愿唱。
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00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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