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考资讯 -> 政策法规 ->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关于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沪招生计划 网上填报与信息确认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招〔2006〕11号 )
(发布时间:2006年05月16日 )
     
 

沪教考院高招〔200611

 

关于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沪招生计划

网上填报与信息确认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现将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沪招生计划网上填报与信息确认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在沪招生计划均在教育部的“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上实施网上填报。各招生单位确认无误后打印所有计划报表和招生章程(所有打印均采用A4纸张,以下同),盖章后于45日前寄送我办,计划报表和招生简章的电子版(格式见附件一)于45日前发送至wsoft@vip.sina.com。计划报表和招生章程打印确认后,请勿再在网上修改,以免造成不一致。

二、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沪招收本科考试的科目设置为“3+综合+1,共五门,其中:

3”指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基础课,外语设有听力考试,成绩记入总分。

 “综合”指“综合能力测试”,是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目的综合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运用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综合应用能力。

1”为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门科目中的一门,考生可任选一门。这六门科目为“相关”科目,与语文、数学、外语及“综合”一起分别构成六个科目组,即:

1、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政治;

2、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历史;

3、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地理;

4、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物理;

5、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化学;

6、语文、数学、外语、综合能力测试、生物;

其中:123为文史类科目组,456为理工类科目组。各招生院校可根据各自专业的教学要求,按文史、理工类分别选择各自的招收科目组,每个专业可选择一至三个科目组,若学校对招生专业在科目组上有特殊要求,请在备注栏中按文史、理工类明确标注科目组的录取先后顺序。文理兼收的专业在选择科目组时必须先将其分成文史类、理工类各一个专业进行。艺术类本科专业一般需同时选择文史类或理工类的三个科目组

三、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在沪招收高职(专科)考试的科目设置为“3+综合”,即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能力测试,并分为文史和理工两大类,请各高校将文史类计划和理工类计划分别填报。

四、未经教育部审批或确认的各类二级办学机构均不得安排在沪招生。其它规定均按教育部的要求执行。

五、鉴于2006年上海市高考志愿填报工作将在4月底至5月初进行,因此《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一书须于4月中旬编辑出版,4月下旬公开发行。请各高校务必于45前将审核批准的招生计划报表和招生章程(纸质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通过邮政快递和电子邮件(格式见附件一)方式一并提交我办,逾期招生计划将不能刊登在《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上。

联系地址:上海市钦州南路500         编:200235 

 

                           上海市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OO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

2006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电子版格式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省份代码

省份名称

录取类别

批次

单位

名称

单位

简称

学校

编码

专业

编码

专业

名称

招收

科目组

学制

招生计划人数

收费标准

走读人数

备注

联系方式

 

 

 

 

 

 

 

 

 

 

 

 

 

 

 

 

要求:

1、统一使用EXECL2000及以上的XLS格式;

2、电子版文件名统一采用:省份名称+_+单位名称+_+年份代码.XLS(例如:上海市_上海大学_06.XLS)

3、各字段填写说明:

A)省份代码:学校所在地的省份代码,采用国标代码;

B)省份名称:学校所在地的省份名称;

C)录取类别:文史类、理工类、艺术体育类;

D)批次:提前录取(含艺术、体育本科和非上海地区院校的艺术专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提前录取专科(含上海地区艺术、体育专科)、高职(专科);

E)单位名称:单位名称全称;

G)单位简称:单位名称简称(要求为四个汉字);

H)学校编码:教育部的统一编码;

I)专业编码:文科:01-49,理科:50-99

J)招收科目组:招收专业的考试科目组,若学校对招生专业在科目组上有特殊要求,请在备注栏中按文史、理工类明确标注科目组的录取先后顺序(文理不能混填);

K)学制:三至八年;

L)招生计划人数:招收专业秋季在沪招生的计划人数。艺术类专业可在备注栏中注明全国统招或文、理统招的总人数

M)收费标准:招收专业每年的相关收费金额;

N)走读人数:仅供上海本地院校填写,若有走读计划,须在备注栏中注明走读地址;

O)备注:输入包括办学性质、是否二级学院、办学地址、收费标准、住宿标准、体检要求、外语口试要求、专业统考要求、招生范围、专业方向等;

P)联系方式:各高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