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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上海市高校招生网络安全畅通 工程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招〔2006〕26号 )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16日 )
     
 

沪教考院高招〔200626

 

关于实施上海市高校招生

网络安全畅通工程的通知

 

本市有关高等院校:

高校招生工作是为国家选拔培养合格人才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在教育部实施高校招生网上远程录取工程以来,网络的安全与畅通至关重要,目前上海市尚有部分高校在网络安全与畅通工作上与教育部的要求有一定距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实施“高校招生网络安全畅通工程”的通知》(教学司[2006]15号)精神,有效解决高校招生过程中存在的信息传递不畅、跨域网上远程录取安全风险防范等问题,从2006年起,要求所有高等学校应以适当方式全部接入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简称“CERNET”),以确保“高校招生网络安全畅通工程”的有效实施和远程网上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现将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实施“高校招生网络安全畅通工程”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紧落实,保证2006年上海市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实施。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