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考院高招〔2007〕7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上报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
招生考试需公示及备案考生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高校招生办公室: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相关公示及备案工作,现将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需要公示及备案的考生名单项目和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需公示及备案的考生名单库结构发给你们,请于2007年4月15日前将有关数据库及纸质文档(须加盖单位公章)分别按要求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二OO七年三月六日
附件1:
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需公示考生名单项目
1、艺术特长生测试合格名单(全国共53所院校,上海有6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2、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名单(全国共235所,上海有15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大学、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上海海事大学、上海中医药大学、上海金融学院、上海电力学院);
3、自主选拔测试通过的名单(全国共59所,上海有6所: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上海财经大学);
4、保送生名单(按教育部教学司〔2007〕1号文件执行);
5、外语非通用语种预录取名单(全国共18所院校,上海有3所:复旦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师范大学);
6、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自主招生改革试验预录取名单(各300名);
7、教育部规定的其他需在省级招办公示的项目。
附件2:
200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需备案考生名单项目
1、在2007年上海市美术类、编导类、音乐类、表演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进行的校考合格名单;
2、经批准的独立设置艺术类院校本科专业自行组织的校考合格名单;
3、2007年上海市美术类、编导类、音乐类、表演类专业统考不涉及的专业校考合格名单;
4、教育部规定的其他需在省级招办备案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