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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至清末考试简表
(发布时间:2003年05月13日 )
     
 

 

 

年代

教育系统

教学内容和考试方法

考试制度和科目设置

先秦

西周

官学[1]

教育目标:“比年入学,中年考校,一年视离经辨志,三年视敬业乐群,五年视博习亲师,七年视论学取友,谓之¢小成¢。九年知类通达,强立而不反。谓之¢大成¢”(《礼记学记》)。

升学考试和选仕任官制度不分。

春秋

官学不景气,私学教育兴盛,代表人物孔丘。

官学考试逐渐废除,以个别的质疑辩难为主。
口试为主。

文士的游说考试[2],武士的简选考试[3]

秦汉

私学被禁止,但未禁绝,主要有学室[4]

记载少见。

学童入仕考试

西汉

重视学校教育,官学系统化[5]。县邑以下有官学,也有私学。

初等学校以识字与书写为主,经术教育的学校以背诵和质疑问难为主的方式进行

学童入仕考试。

察举制度[6]

 

 

东汉

形成比较完备的学校教育系统。不仅有相当于现在的幼儿园、小学、中学和大学几个阶段的官办学校系统;私学系统也发展较好。

教学内容:《尔雅》、《孝经》、《论语》、中的篇章,以及《诗》、《书》、《礼》、《易》等五经中的章句。

考试方法:背诵、书写、质疑问难、射策。

学童入仕考试(毕业和入仕考试合而为一);

察举制度(基本与西汉同)。

魏晋南北朝

西晋

有官学、私学之分,有初等、高等之别

教学内容:四岁授《孝经》,七岁诵《论语》、八岁诵《诗》、十岁诵《尚书》、十一岁诵《易》、十二岁诵《春秋左氏传》和《国语》、十三岁诵《周礼》和《礼记》、十四岁诵《成侯易论》、十五岁开始入太学,问四方奇文异训。

考试:五经课试法[7]

九品中正制[8]

汉代的察举制度仍然继续实行。察举科目为孝廉、秀才、贤良等科考试。

十六国北朝

官学、私学都有。

教学内容:有《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及《论语》、《孝经》等经书章句。

考试方法:背诵、射策、策问经义。

北魏《学令》规定:“诸州郡学生,三年一校所能通经数。因正使列之,然后遣使就郡练考。”[9]

九品正中制。

察举考试分科:

秀才、孝廉、贤良文学等科

隋唐

官办学校为主

分国家级的学校和地方州县一级的学校。属于国家级的学校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等,其中,前五学属于国子监领导,律学属于大理寺领导。

学习的主要内容除了前面所提到的儒家经典外,还有《说文》、《尔雅》等。
考试:随学习的内容不同而用不同的考试方法,策问是其中最主要的方法之一。

科举考试的创立。

考试科目:秀才、进士为主,还有明经、孝廉。秀才注重博识高才,明经以试策[10]为主。

完备的学校系统:

高等官方学府(国子监)州(府、郡)、县地方官学及私学。

启蒙阶段:《急救篇》、《劝学篇》、《幼学》、《始学》、《蒙求》、《启蒙记》、《千字文》等。

层次较高:《礼记》、《春秋左氏传》、《诗》、《周礼》、《仪礼》、《易》、《尚书》、《春秋公羊传》、《谷梁传》辅以《五经正义》。
专科:《本草》、《甲乙》、《脉经》、《老子》、《庄子》、《文子》、《列子》等。

考试:旬考(十天一旬)、月试、季试、岁试;升学(升祉(zhi))试。

考试方法:帖经、问(墨)义、策问、诗赋。

科举考试进一步发展完善。

开考科目剧增,常科以进士、明经为主,临时性的科目繁多,由朝廷下诏,以取非常之才。

全国统一考试(省试)。

 

 

唐朝开考科目繁多、考试内容丰富、考试方式多样、考场规则和防弊措施严密。

五代

受战争的影响,学校时停时复。

教学内容和考试沿用唐制。

袭用唐制。

宋金元

有私学、官学和书院三种类型。

私学发达、官学不受重视。

书院教育制度[11]

学习内容主要为儒家经典。

王安石的《三经新义》。
南宋理宗时期程朱理学逐渐在官学取得了地位
取消帖经、墨义。

宋朝的学校考试多样,包括国子监考试、太学试等共有十五种之多。

科举考试有省试和殿试[12]

开考科目有十多科。

国子监[13]试、太学试等。

不分中央和地方,只分汉人学考试和女真学考试,并且在唐宋的基础上创办了许多学校。

学习内容:《六经》、《论语》、《孟子》、《孝子》《十七史》、《老子》、《荀子》、《杨子》,注意兼容并包各家学说。

汉学考试:“凡学生会课,三日作策论一道,又三日作赋及诗各一篇。三月一私试,以季月初先试赋,间一日试策论,中选者以上五名申部。”(《金史》卷51《选举1》)

女真学考试:“凡会课,三日做策论一道,季月私试如汉生制。”(同上)

科举考试分乡试、府试、会试、御试。

考试科目:进士科(词赋、经义、策论)律科、经童;还有女真进士科。

 

 

完备的学校教育制度;书院作为官学的补充。[14]

学习内容:《大学》、《论语》、《孟子》、《中庸》、朱熹的《四书章句集注》作为考试的最主要的内容;还有《诗经》、《尚书》、《周易》、《礼记》。

考试:月考、季考。

 

完备的科举制度,有乡试、会试、御试。[15]

明清

学校教育蓬勃发展,书院是学校的补充。

学习内容:《四书》、《五经》

考试形式:八股文

考试的程序、方法、规则日益详密。

有月考、岁考、科考[16]

科举考试到了鼎盛时期。

有乡试、会试、殿试;有文进士、武进士、武职资格考试、医学考试等。

(鸦片战争以前)

教育落后,特别是科学技术方面与西方的差距显著。

沿用明制,分初等、中等、高等三级,还有书院。但清初重科举、不重书院教育。

学习的内容沿袭明代。

考试制度更为详密,有童生考试(县试、府试、院试)、生员考试、贡士选拔考试。考试分旬试、月试、季试。

考试形式:八股文停而复用。

书院的教学内容不拘泥于《四书》、《五经》。

 

科举考试三年一次,有乡试、文进士;武科考试等。1905年清廷下诏“著即自丙午科为始,所有乡会试一律停止,各省岁科考试也即停止。”[17]它标志了延续1300年的科举考试制度的终结。

 

 

本文以年代为纵坐标,教育系统、教育内容和考试方法、考试制度和科目设置为横坐标,简单罗列了我国古代考试发展的过程。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出:

第一,教育系统的大环境对教学的内容和考试的内容、方法都有着深刻的影响。首先,从我国古代教育的发展过程看,官学占主要的地位(当然不排除在有些朝代,私学或书院的教育兴盛)。其次,社会大环境的稳定与否,必然影响到教育系统,包括教学和考试内容、考试制度和科目设置等。例如,当社会的大环境比较稳定,一般官学教育比较完善,其教育和考试的内容相当来说,比较完备、稳定;而且方法也比较固定;反之,官学教育就会不景气,私学(或书院)教育兴盛,教育和考试的内容相对来说,就比较松散、多样;方法也具有不确定性。

第二,考试的基本问题是考试的制度、科目的设置、考试的内容和方法等。本文以教育的内容和考试的方法、考试制度和科目设置作为横坐标,这基本反映了我国古代考试中最基本的问题。

第三,我国古代考试发展历史悠久,本节罗列的内容,虽然框架简洁,使人一目了然,对初入门者有一定的帮助;但有些部分的内容过于简单。

 



[1] “西周时期私人不具备办学条件,当时的学校均属官办,即“学在官府”--作者注。

[2]  下划线标注:我国古代考试发展过程中具有特殊意义的内容。--作者注。

[3] “选士励兵,简练杰俊。”见《河南考试史》p13

[4] “专门培养负责文书事务的小吏的官室。学室中的学生称为“学童”或“史子”。”见《河南考试史》 p14

[5] 郡国曰学,县、道、邑、侯国曰校。”见《汉书》卷12《平帝纪》

[6]  详见本书第四章第三节有关内容。--作者注。

[7] “时募学者始诣太学为门人,满二岁试诵一经者称弟子,不通者罢遣。弟子满二岁试通二经者补文学掌故,不通者听随后辈试,试通二经者亦得补掌故。满三岁试通三经者擢高等为太子舍人,不弟者随后辈复试,试通亦为太子舍人。舍人满二岁试通四经者,擢其高弟为郎中,不通者随后辈复试,试通亦为郎中。郎中满二岁能通五经者,擢高弟随才叙用,不通者随后辈复试,试通亦叙用。见《通志》卷59《选举2》。

[8]  见《中国考试制度史资料选编》p42~48;以及第四章第三节有关内容。

[9] “州郡学校的学生,学习三年后,要经过学校的内部的考试,然后将学生通经情况上报,朝廷再派专人到州郡学校进行复试。”见《河南考试史》p61

[10] 试策实际上是一种政治论文性问答,要求应试者对现实中的诸如政治、吏治、教化、生产等问题提出建议,然后定出高下优劣。--作者注。

[11] 书院是我国古代到近代特有的一种教育组织形式,有官办私办两种。“书院”之名出现于唐代,而形成系统的书院教育制度则是在北宋。北宋初年的“四大书院”指白鹿洞书院、岳麓书院、嵩阳书院和应天府书院。详见《河南考试史》p163--作者注。

[12] “殿试是贡举中有皇帝亲自主持的最高规格的考试,故又有廷试、御试之称。唐代武则天于载初元年(689年)在洛阳殿军问举人,可称最早的殿试,但以后未形成定制。宋代殿试始于太祖时期。(973年)开宝元年宋太祖对进士科及诸科落第者召见,择一部分人别试诗赋于讲武殿,然后下诏放榜。从此以后,殿试成为常例。殿试评阅试卷一般分为五等:学识优长、词理精纯为第一等;才恩赅通、文理周率为第二等;文理俱通为第三等;文理中平为第四等;文理疏浅为第五等。”作者注。

[13] 中国封建时代的教育管理机关和最高学府。--见《辞海》“国子学”和“国子监”条目。

[14]  元代结束了中国自唐宋五代以来300余年的几个政权同时并存的割据局面,实现了全国的大一同。所以,其教育和考试比以前正规和完备。--作者注。

[15] 乡试是地方一级的考试,会试是由中书省礼部主持的考试,御试是在翰林国史院有皇帝亲自出题的最高级考试。”见《河南考试史》p243

[16] “在岁考之后举行,应试者为岁考中的一、二等生员。对他们进行复试,以确定参加乡试的“科举生员(明代府州县学的学生)”及补廪(lin)、增生给赏。”见《河南考试史》p258

[17] 见《中国考试制度史资料选编》p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