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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朝时期的科举
(发布时间:2003年01月16日 )
     
 

    隋朝初年,实行九品中正制,随着庶族地主势力的兴起,他们要求打破士族门阀统制局面,有均等的机会参加国家各级政权。随着这种矛盾斗争的不断扩大,统制者不得不寻求新的选官制来加强中央集权,科举制便应运而生。隋朝的科举制开创了中国封建文官制度的新时代,对中国的封建政治和民族文化产生了非同寻常的反响。
    隋朝文官制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公元582年隋文帝下诏推举贤良,五年后又下令罢州郡辟举,命各州每年贡举三人,进行考试,得高第者为秀才。公元589年,文帝创立了修谨、清平干济二科,要求京官五品以上据此推举人才。公元603年,再次下诏州县,对于明知古今、通识治乱、究政教之本,达礼乐之源者,不论人多少,都要推举。可以看出,这是隋朝已基本摆脱了九品选官的旧做法。文帝的这一创举,到炀帝时得到进一步发展,隋朝在地方设州学、县学,并要求这些学校选拔出人才,向朝廷举荐。大业三年(公元607年),炀帝招令以“十科举人”:凡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秀美、才堪将略、膂力(体力)骁壮者,都可以举官。两年后,有诏令“四科举人”:诸郡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膂力骁壮,超绝等伦;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强御”为举官标准。至此科举的雏型基本形成了。从内容来看,文帝的科目注重品德方面,体现了“禁断浮词”,重视“人均之道”的精神。炀帝的“十科”中,第七位是“学业”,第八位是“文才”,已经露出尚文辞的趋势。统一改为“四科”后,学业、“才艺”上升为首位,其分科考试选拔人才的旨意越来越明确了。
     整个隋朝,大约只举行了四五次考试,开头考取的叫秀才(非明清时代的秀才),后来考取的才叫进士,总共只有秀才、进士十二人。隋朝的“进士”与“孝廉”、“秀才”都由州郡地方长官推举。但不同的是,进士由州郡推荐后,再由朝廷进行策试,以策试的成绩作为录取的标准、孝廉则已德行为重,但考试的成绩并不作为最后的衡量标准;至于秀才,其考试要求比进士尤为严格,所以应举者极少。据载,隋朝考中者数少质高,均能成大器。隋朝的著名进士、秀才如房玄龄、侯君集、杨纂、杜正伦、许敬宗、孙伏伽均成为唐代的名臣。这些人才加强了唐朝的统制力量,难怪唐朝要推行并发展科举制。
    隋朝科举属于初始阶段,考试没有定期,考试办法也不完备,考试题目和内容都有随意性,但开科取士这个政治措施,把读书、应考和做官三件事紧密联系起来了,科举成了封建知识分子进入官场的阶梯和取得高官厚禄的门路,从而改变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流弊。隋朝的科举是察举制向科举制的过渡,从此开创了中国考试制度的新纪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