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由于它的清教徒移民美洲以及后来发展的独特历史,其教育和高考招生制度都颇具特色,有一些值得我们参考的地方。1634年,即“五月花”船对新英格兰殖民的成功尝试之后19年,移民们建立了美洲的第一所学院,即后来的哈佛大学。哈佛以及随后建立的其它早期大学,都具有强烈的宗教色彩,而且规模很小,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对学生进行神学和清教伦理的教育。其招生方式也很简单,主要是就拉丁语、希腊语和数学对考生进行口试。这种方式在学校少、学校规模小、考生不多,教育目的和教育内容都很单一的时代是可行的。然而南北战争后,随着美国资本主义迅速发展,旧的高等教育体系再也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1861年议会通过《莫里尔法案》,要求联邦政府大力兴办高等教育。此后高等学校大量建立,入学人数迅速增加,旧的招生制度无法满足新的发展需要,于是各大学开始探索对招生制度进行改革的途径。
1871年,米歇根大学率先进行改革。该校通过对米歇根州的中学进行调查,了解了各校的师资、设备和教学质量的情况,确定了一些重点中学,决定对这些学校的学生实行毕业证书录取制度,也就是说,在这些学校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以不经过考试直接进入米歇根大学学习。这项招生制度的改革不仅扩大了大学的生源而且刺激了中学教育的改革,促进了中学教育质量的提高。到19世纪末这种制度已在全美普遍推广。然而这种制度也带来了不少问题,比如确定重点中学的标准不易掌握,调查的工作量不断增大,容易在学校与学校之间,学校与家长之间造成矛盾;此外,任何学校里的学生质量都存在参差不齐的问题等等。同时美国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教育,特别是中小学教育的发展,而大学的发展远远赶不上中小学的发展速度,因此大学的招生制度必须作出新的调整。正是在这种情况下,选拔招生制度应运而生。
1900年底,一个超地域的考试机构,“大学入学考试委员会”成立,并于1901年6月举办了美国历史上第一次跨州的大学升学考试,科目为数学、物理、化学、语文和历史。这种考试被称之为“学业成绩考试”(Achievement
Test)。1918年后美国各州相继颁布了中小学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育的发展更为迅速,毕业生大量增加,这就进一步促进了选拔式高考招生制度在全国的推行。这种新的方法提供了一个较为客观的选拔学生的标准,但考试侧重于书本知识和机械记忆,忽略了学生的知识面和学生的能力及潜力,因而遭到批评。因此,大学入学委员会于1926年对大学入学考试进行改革,开始实行现在广为采用的“学术性向测验”(Scholastic
Aptitude
Test),即通常所说的SAT。这种考试的主要目的不是检查学生对中学所学的书本知识的掌握情况,而是评估学生是否具备在大学学习的能力。除了SAT外,1959年成立的美国高等教育测试中心(American
College Testing
Program)也每年举行“美国大学入学考试”。关于SAT和ACT的考试内容,计分和在招生中的份量等情况将在以后具体介绍。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虽然这些考试对大学选拔学生起了积极作用,但教育界和家长们对考试能否全面评估学生表示怀疑,因此对一考定终身的做法也持批评意见。
1919年综合选拔制度首创于哥伦比亚大学,该校在选拔学生时开始考虑其它因素,比如个人经历、中学成绩、社会活动能力、兴趣爱好、工作经验、学习目的和今后打算等。这一改革很快被推广到全国,并逐渐取代了单纯的大学入学考试制度,形成了现在广为使用的综合选拔制度。虽然美国至今没有由政府制定的全国统一招生制度,这种综合选拔制度经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已成为当前美国多数大学招生的基本制度。当然,各大学在招生时根据自身的要求和特点有不同的侧重或对考虑的因素有所增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