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上海数学高考《考试手册》重新作了修订,相比前几年有较明显的变化。进一步明确了高考的考试目标、考试内容和要求,调整了题型示例的有关内容,作为学校复习和命题人员命题共同参照、遵守的法定文件。
1. 有关考试目标
这部分内容是体现试题要考查的内涵,除了通常所说的“双基”、三大数学能力以外,突出考查有利于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这就决定了试题和试卷不再“走老路”,而要在能力的考查方面独具匠心,使试题的考查结果导向教学着眼于提高素质和能力的培养。
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对概念、公理、定理等强调考查辨别、理解和掌握,不再关注记忆的要求;特别要强调的是应该掌握教材中在介绍数学知识时所反映的数学思想和方法,这对于学生完成解题任务至关重要;对于“按照一定的程序与步骤进行运算、数据处理…”的考查,还允许携带计算器,这对于解决有实际背景的应用问题、概率统计方面的问题等提供了有效的手段。在思维能力方面,突出了思维的几种重要形式,并要求考生在解题过程中,不仅答案正确,而且要能清晰地表述得到答案的推理过程。同时,还强调了考查推理论证的能力,这对于继续深造是非常必需和有益的;在运算能力方面,体现了适当的考查要求,即合理、准确地进行运算和对代数式的变形。要彻底控制烦琐的运算量。这里还特别提到了数据处理能力,它不仅指运算,更重要的是指收集数据和对数据的整体把握等方面的能力。在空间想像能力方面,如果将这部分考查目标分为空间线面位置关系的基本概念、空间想像力和逻辑推理等三部分,近年来的高考已将重点放在第一部分,对后两部分的要求已经有所降低。并且,一般地可在空间直角坐标系内考虑问题。在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方面,强调自主地学会学习,通过自主地阅读理解给出的材料来分析问题;对提供的信息能从逻辑关系上进行整理和分析;考查学生能根据现实的生产或生活背景,提炼出相关的数量关系,将现实问题转换为数学问题,并建立合适的数学模型加以解决的能力。在数学探究与创新能力方面,考查学生积极的探究和求索意识,并要求用数学语言证实探究的结果;在新情景中,考查学生具有创造性思维的精神,对问题的复杂程度和相对新颖的考查目标作出了具体的要求。
2. 有关考试内容和要求
本次高考数学卷为二期试点校与非试点校合卷考试,命题原则为考查两种《课程标准》和教材的公共部分。
有关考试内容和要求按二期课改试点学校和非试点学校两部分分别用列表的形式给出,每一部分都先列出文、理科共同考试内容和要求,再分别列出文科考试内容和要求、理科考试内容和要求。在所列考试内容和要求中,有如下一些不同的情况:
(1)考试内容相同,解决问题的方法或手段不同。如,求直线方程,试点学校可通过点方向式或点法向式求得,非试点学校可通过点斜式或斜截式求得;求直线夹角,试点学校可通过两个直线的方向向量的余弦求得,非试点学校可通过两个直线斜率的夹角公式求得等等。
(2)有些内容根据考公共部分的原则,有较大的删减,如文科的立体几何,以空间基本概念和简单推理为主。
(3)有些数学符号的差异,命题时将会采取一些措施,以避免考生在符号理解上的困惑:一是在试卷开始的指令性语言中予以描述,或在卷后的附表中列出;二是用语言表述;三是用括号说明。希望考生在考试时认真阅读试卷上的有关内容。
3. 有关考试细则
本次高考数学卷含有选择题、填空题和解答题三种题型;选择题和填空题占总分的40% 左右,解答题占总分的60% 左右;试题按相对难度(即得分率P=某题平均得分/某题满分)分为容易题(P为0.70以上)、中等题(P为0.40---0.70)、较难题(P为0.40以下),这三种难度的试题分别占总分的40%、40%、20%
左右。由此可以看出命题组在这样的基本要求下命题时,对于题型、题量和难度等方面将会有一定的灵活度。
本次高考数学卷仍实行文、理分卷考试。
4. 有关题型示例
《考试手册》最后给出例证性试题(基本由历年高考试题组成),用以体现考试细则所规定的题型和难度,适当体现考查的能力和要求(即是应该考查能力和要求的一个样本)。当然所列试题不可能也不必要包含《考试手册》中的全部考试内容和要求,而且它与考试时试题的题序安排、考查内容以及难度没有对应关系。每个试题按当年统计得到的得分率表明属于哪一种难度的试题,P为0.85以上的试题比率明显减少;最高难度的试题为0.30左右;有关传统内容,如立体几何、复数等基本保持近年来的水平;应用问题给出了两个层次的样题,分别体现了不同的难度要求。同时增加了一些新的能力型试题,如学习能力、应用能力、探索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试题,并针对高等学校继续学习和当前教学上的一些薄弱环节,注重了代数论证的考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