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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文
200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在第一、二、三批录取中采取“平行志愿”录取办法,这和往年实行的传统志愿(即“志愿优先”)录取办法有哪些不同?
排序方式不同
“志愿优先”是将一志愿填报同一所高校的所有考生排队;“平行志愿”是按全体考生的高考成绩分文科和理科排队。
选择学校的优先权不同
由于排序方式不同,因此选择学校的优先权不同。(“志愿优先”第一、二、三、四志愿,“平行志愿”相应为A、B、C、D)。
例
考生(甲)和考生(乙)均为文科考生,两人所填的4个学校相同,但顺序不一样,考生(甲)的志愿是WXYZ,考生(乙)的志愿是XWYZ。
考生(甲) 考分500分
考生(乙) 考分490分
按“志愿优先”方式投档:考生(甲)先排在W学校队列,考生(乙)先排在X学校队列,两所学校是同时投档,如果考生(甲)没有被W学校录取,只能在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排到X学校队列,即X学校先录取考分低但填在第一志愿的考生(乙)。对于考分较高的考生(甲)而言没有优先选择权,即谁把这所学校志愿填在前面谁优先投档。
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档:只排一个文科考生队伍和一个理科考生队伍,因此考生(甲)排在考生(乙)的前面,先检索考生(甲)的志愿。先看考生(甲)所填的W学校还有没有计划,如果已被比他考分高的考生占满,则再看考生(甲)所填的X学校有没有计划,YZ以此类推。
而考生(乙)只有等比他分高的考生都检索好后,才被检索。考生(甲)的考分比考生(乙)高,对WXYZ学校的选择权考生(甲)比考生(乙)优先。
这也是传统的“志愿优先”和现在实行的“平行志愿”最根本的区别。
投档录取过程的区别
投档比例不同
按“志愿优先”办法录取时,投档数一般为招生计划的120%,即某所学校招生计划100名,可投放120份考生档案;而按“平行志愿”办法录取时,规定投档数不高于招生计划的105%,即某所学校招生计划100名,最多可投放105份考生档案。
录取办法不同
按“志愿优先”方式录取:凡第一志愿报考这所院校的考生,根据考分由高到低进行投档。然后由高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来录取,招生院校受招生计划的限制,则可能有20名考生要被退档。第一志愿招生完毕后,市教育考试院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统计,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再进行第二志愿的投档(办法同第一志愿)。如果高校在第一志愿已经完成计划,则该校本批次录取结束,不再录取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的考生;如果高校在第一志愿没有完成计划,则在第二志愿考生中再进行录取,第三、四志愿的录取以此类推。对考生而言,如果所填第一志愿未被录取,则要看所填第二志愿院校是否还有计划,如果所填的第二志愿院校在第一志愿录取时已完成计划,则这名考生的第二志愿就没有作用了,然后再看第三志愿、第四志愿;如果所填的第二、三、四志愿院校分别在第一、二、三志愿录取时没有完成计划,则这名考生可能被二、三、四志愿院校录取。
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本科批次的“平行志愿”可填4所院校,在检索中是按A、B、C、D顺序检索,最多可能有4个院校志愿被检索到,相当有4个院校志愿作为第一志愿,因此机会要比传统的“志愿优先”方式多,但考生被投档的机会只有一次,如果被投档(必须注意“投档”不等于“录取”)到所填A、B、C、D平行志愿中的一所院校,即使被退档,也没有机会再投A、B、C、D中的其他学校。
仍以考生(甲)为例,考分500分,志愿是WXYZ。
按“志愿优先”方式录取:高校招生计划100人,考生(甲)在W学校中排名103,因为该学校可以投放120名考生,所以考生(甲)能被投档,但由于考生(甲)所填的专业比较“热门”,又不愿意调剂,本身排名在学校计划数以外,将因“考分低不愿意调剂”而被学校退档。但考生(甲)被退档后,如果所填XYZ学校在一、二、三志愿招学校没有招满,则考生(甲)还有机会被XYZ学校录取,只有当考生(甲)的4个志愿按序都不能录取时,才进入征求志愿程序。
按“平行志愿”方式录取:W高校招生计划100人,轮到考生(甲)选择时,W学校已有102名学生了(均比考生(甲)考分高,所以优先选择该校),因为该校确定投放105名考生,所以考生(甲)能被投档,但由于考生(甲)所填的专业比较“热门”,又不愿意调剂,本身排名在学校计划数以外,如果学校没有另外增加计划,考生(甲)将因“考分低不愿意调剂”而被学校退档。因为实行“平行志愿”,虽然他填报了4所院校,但只有一次被投档的机会,考生(甲)被W高校退档后,不能再被投到XYZ高校,只有等待征求志愿。
退档风险
实行“志愿优先”录取办法对于考生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第一志愿的填报上,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对考生来说选择学校风险下降了,但专业选择的难度有所增加,因为如果专业选择不当造成的后果同样是被学校退档。对“志愿优先”办法而言,可以采用适当拉大第2、3、4志愿的坡度,来规避因第1志愿被退档带来的风险,如果第2、3、4志愿没有机会,再进入征求志愿;对“平行志愿”投档办法而言,不设第2、3、4志愿,一旦退档只能等待“征求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时将对某些考生产生一定的风险。
例
考生(甲)与考生(丙)的志愿一样,为WXYZ。
考生(甲) 考分500分
考生(丙) 考分495分
轮到检索考生(丙)的志愿,W学校105个名额已满,再检索考生(丙)填报的X学校,如果该校未额满,考生(丙)被投档到该校,在X学校中他可能排名较前,一般情况会被录取。而考生(甲),虽然能被投档到W学校,但可能因各种因素如:分低、不愿意调剂、不符合调剂专业的招生要求(外语口试、性别、体检、收费……)等而被退档。对考生(甲)而言,考分比考生(丙)高,W学校进不去,却又失去了进入X学校的机会。这也是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将产生一个不容易被考生理解的问题。所以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办法后,考生在填报志愿时仍须合理定位。
注:本文以填报4个本科学校志愿为例,高职(专科)可填8个院校志愿,但与本科录取方式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