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自考办主任徐来勇解析自考社会助学
□ 本报记者 桑 翔
最近,教育部和市教委分别下达了“加强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的通知”,新形势下的自考社会助学该向哪些方面拓展?上海市自考办对社会助学有哪些新举措?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主任徐来勇,请他解析自考社会助学。
市自考办:出台5项举措扶持社会助学
“自考社会助学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考要发展,离不开社会助学。”针对一些助学单位的担心,市自考办主任徐来勇给予了正面回答。
徐主任表示,市自考办以往抓考试质量较多,今年起将加大对助学单位的管理和指导力度,促使社会助学实现科学持续发展。徐主任还提出了促进社会助学发展的5项措施,并一一作了解释。
首先,要建立社会化助学服务体系。全国自考办正在试点建立社会化助学服务体系,对教育资源和教学质量符合规定条件的助学单位进行授牌扶持,树立社会助学规范发展典型,上海也在积极申请中。
第二,要加强教学指导。市自考办将积极开展教学协作活动,鼓励主考学校加强和助学单位的联系,在教学中给予助学单位更多的指导和帮助。
第三,要加快教材建设。市自考办将根据自考的培养对象和自考生的实际情况,逐步建立起具有自考特色的教材体系。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等主考院校愿意在相关专业中进行此类的尝试。
第四,要拓展助学形式。市自考办要利用现代化技术,建立网络教育平台,鼓励学生利用业余时间通过网络课堂进行学习,使网络教育成为教师面授之外的有益补充,使自考生接受多种形式的教育。
第五,要及时反馈考试信息。市自考办将有选择地对考生的答卷进行抽样分析,通过答卷失分情况,判断该课程的教学薄弱环节,帮助助学单位提高教学质量,提高自考的学习效率,并借此促进命题工作的改进。
助学单位:招生应规范 管理要透明
徐主任说,各助学单位要加强自身内涵建设,加强对招生和教学管理,提升助学质量,赢得社会认可。
助学单位首当其冲的就是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招生时应坚持“四要”“四不要”原则:宣传要正确,要向报名者正确提示学校的助学性质,不要误导学生和家长;竞争要公平,不要通过贬低其他学校来提升自己;要坚持报名自愿,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意愿和喜好选择相应的主考院校和专业,不要以欺骗手段拉拢学生;招生要量力而行,不要无视自身教学条件无限量招生,以免造成社会问题。
徐主任还强调说,“助学单位要制订学生管理手册,公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并事先明确告知学生,对学生的教学管理应做到科学、透明。”
考生:关心学习 更要关注成长
“社会助学同时应成为培养人的课堂,教师除了关心学生学习外,还要关注他们的成长。”徐主任对自考生状况特别关心。他强调,助学单位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责任心教育,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倡导全日制民办助学单位实行班主任和辅导员管理制度,解决考生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难题,帮助考生树立信心,战胜困难。
助学单位还应建立健全党团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要及时吸收他们加入党团组织。要积极发挥学生团体作用,开展健康的文娱、体育活动,使思想政治工作渗透到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去。
徐主任强调要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树立诚信考试的良好风气。教育部将建立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数据库,把国家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作弊行为记入档案,为用人单位提供参考。因此,助学单位应多向学生宣传诚信考试,防止学生在此事情上“摔跟头”,影响到就业和前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