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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科学发展观引领自考事业发展
(发布时间:2008年04月09日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院长 李瑞阳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第八章“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中提到,要“优先发展教育,建设人力资源强国”,要“更新教育观念,深化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从改善民生的高度谈考试招生制度的改革,足见党中央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视。

总书记高屋建瓴的概括,有其深远意义。中国传统文化重视教育,同时,我国实施“独生子女”政策20多年,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孩子的升学问题自然成为家庭中最大的民生问题。

面对机遇和挑战,我们要深入贯彻十七大的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谋求上海市教育考试和自学考试事业的发展。我们要思考和研究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发展以什么为本?它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我们的工作只有围绕上海市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上海的城市建设才有意义。从我们工作的实践中,我们认识到,命题研究体现考试院的学术水平;考务管理体现考试院的管理水平;招生工作体现考试院执行政策的水平;网络信息体现考试院的技术水平;社会考试体现考试院参与社会建设的水平。所以,我们要开拓创新,坚持“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的原则,努力做好各项招生和考试工作。

由于我国的高等教育资源还不是很丰富,尤其是优质的教育资源匮乏,与人们的期望水平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在这种情况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为普通大众接受高等教育提供了一种信誉良好、学习方式灵活、学习成本低廉的高等教育形式,为社会的公平公正和稳定作出相应的贡献。

我们要充分发挥自学考试工学矛盾小、考生自主学习积极性高、自律性强、见效快等优势,更新教育观念,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以“考生为本”的基本原则,加强对自考生的素质教育;加强对自学考试人才培养目标的研究和对教育教学过程以及教学方式的研究,改革试卷内容,使之更符合培养应用型人才的需求。

我们还要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工作流程,加快信息公开制度的建设,提高信息的个性化服务水平。

在新形势下,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要顺应上海建设“学习型城市”的需要,为建立人人能学、处处可学的城市学习平台作出贡献;并努力构建具有上海特色的海派考试文化,为“海纳百川、追求卓越”的上海城市精神再添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