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科教兴国、依法治国方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需要,我部招收法律专业专本科、专升本、独立本科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主要法律、法规,具有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分析、解决法律实际问题及研究工作能力的德才兼备的法律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条件和名额
对象:专本科综合班为应届、历届高中、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专升
本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大专毕业生或已取得法律大专自学考试8门以上(含8门)单科合格证书者。独立本科为除法学以外的各类大专毕业生。
条件:遵纪守法,品学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法律专业并具有相应学历证书或证明者。
名额:专本科综合班:150名,专升本:50名,独立本科50名,兼招插班生,额满为止。
三、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按国家自学考试课程的统一规定)
专科段开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行政法学,共13门课程。
专升本段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文书写作等12门必修课,选修课有税法,票据法,房地产法,中国法律思想史,公证与律师制度等5门课中选3门,共15门课程。
独立本科段(非法律大专专升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共18课程。
四、教学特色、上课地点
(一)我部按国家规定课程进行有计划的系统教学,学生通过学习、考试,积累专、本科课程以完成学业;同时招收部分选修课程的插班生,学满规定课程也可获取专、本科毕业证书。
(二)课程由我校专家、教授任教;课堂教学结合司法实践,低年级见习、旁听审案,高年级已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去司法部门毕业实习。
(三)学校对学生严格管理,进行综合素质教育,学生在学期间,学校开展多种课余社会活动,每年开展争先评优活动,对评为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我校党委重视在学生中开展党建发展工作,近年来已先后在优秀学生中发展了数十名党员。
上课地点:华东政法大学东风楼
五、考试、结业、毕业及择业去向
学生均须参加规定课程的国家考试,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可取得单科合格证书;专科段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者,由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具有大专毕业文凭,本科段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辨,由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英语和论文达到规定要求, 可申请法学学士学位;本、专科毕业,国家承认学历。学生在修业期间,经本部考试成绩合格,发给结业证书。
凡取得法律本科毕业证书者,可报考硕士研究生;可参加全国律师、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的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可从事公安、检察、法院、律师及金融、工商、海关、财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择业面广。学生毕业后,自行择业,可择优推荐。
六、收费及管理
(一)报名费50元。每学年学费:专本科5200元,专升本5800元,独立本科6800元;书杂费600元、统考费500元(均多退少补);插班生按插入的年级学费标准收取,选修课程的按课程学分计收,每学分200元。
(二)学生在校期间,医疗费自理。
(三)学生入学后,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对违纪者按校规处理;自行退学或严重违反校纪予以退学者,已交费用不退。
七、报名办法
凡报名者,均需持本人身份证,专本科须交验高中或“三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专升本须交验大专毕业证书或自考合格证。经填写报名情况表后,审查合格,交一寸报名照八张,缴清全部费用由本部统一发给入学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