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自考助学部于1998年在原华东政法学院党政领导关心、支持下创办的。曾先后获得“上海市高等教育自考助学工作先进集体”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示范助学组织”荣誉称号。

  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地处上海苏州河畔,横跨苏州河两岸,校园景色优美,历史悠久;以法学为重点,师资力量雄厚。2000年在松江大学城扩建的新校区,风格独特,使学校环境与办学质量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在上海乃至全国是一所著名的以法学为重点,兼具经济、管理、金融、外语等专业的高等学府。

  助学部地处长宁校区内,是一所由华东政法大学老干部、老专家组织管理的以法律为特色的自考助学专门学校,以“求真、务实、关爱、创新”为办学宗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高素质的法律专业人才。助学部经过十年的勤奋努力和精心打造,已形成了自己的经验和特色,从自考生实际出发,形成一流师资、规范教学、严格管理、全面负责的格局,在上海乃至全国自考助学领域有着良好声誉。迄今为止,助学部为社会培养了近四千余名本、专科法律人才,为我国的法制和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

一、一流师资保证教学质量

  助学部按宽进严出、教考分离的教育模式进行教学。针对进校学生成绩参差不齐,而学习结束时必须达到同类本科生相同的水平,才能发给本科毕业证书的特点,聘请了华东政法大学学识渊博、造诣深厚的教授、专家讲课。由于我校教授、专家一堂堂生动、风趣,富有哲理的讲课,深深吸引、打动了每一位学生的心、启迪着他们对知识的渴望及对法律专业的兴趣。学生们刻苦勤奋地学习,历年来我部参加全国法律自学统考的合格率大多高于市平均合格率10~30个百分点。

二、管理到位教学秩序良好

  助学部十分重视学生管理工作,成立了学生分团委、团总支,还建立了党支部。有一支具有长期学生管理工作经验、认真负责和有献身精神的班主任工作队伍。班主任除了日常的班级管理工作外,还协助党、团组织,关心学生的党团建设以及开展各项活动,协调解决好学生中存在的各种问题,把学生工作落到实处,使学生学习、生活规范有序。

  助学部开展了学生党建工作,几年来已发展了67名党员,同时,每年度开展争先评优工作,有数以百计的学生获得了各类先进称号和奖学金。

  助学部把德育为核心的思想教育工作寓于教学之中,尤其重视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树立爱祖国、爱人民的道德规范,培养集体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诸如,经常组织思想教育活动、党章学习小组、选送学生进党校培训,还请有关专家、学者作形势报告或专题讲座。这些活动,使学生思想觉悟有所提高,也营造了积极、奋发向上的校园氛围。

  同时,为使学生增强体质,陶冶情操,根据助学部学习时间的特点,开展多样的文体活动。如每年元旦学生自编、自导、自演、自唱,举行学校大型文艺晚会,充分展示了学生的艺术才华,也增强了凝聚力。

三、全面素质教育助学生成人成才

  为帮助自考生更好更扎实地学习专业知识,助学部为各个年级学生都安排了适合他们学习阶段的各类社会实践,如:组织低年级学生到法院旁听、见习、组织高年级学生到校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者进行法律援助。毕业班到司法部门参加毕业实习等。让这些原来游离在大学门外的学生在接受高质量、系统专业教育的同时,同样享受到大学的综合素质教育,感受到大学校园的学习氛围。从助学部走出的本、专科毕业生逐年递增,有的考上研究生,有的考上国家公务员,有的通过司法考试后成为法官、检察官、律师或法律工作者,有的参加社工工作和赴国外进一步深造。华政自考助学部使他们走上成才之路。例如:2002年毕业生李宇,参加全国首次司法考试,在36万考生中,他以312分的优异成绩获得全国第一名的桂冠,接着他在2003年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考试,又以368分优良成绩,被我校录取为民商法硕士研究生,现研究生毕业,到北京参加博士研究生考试。2002年毕业生刘通,在扬州地区参加公务员考试,名列第一,被高邮市司法局录用;2003年本科毕业生慎莉,当年全国司法考试合格,同年参加公务员考试,又以优异的成绩被当地法院录用。2005年应届毕业生张晔在全国司法考试中,又以420的高分名列上海市的前茅,现已成为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纳入了我国高等教育基本的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高教自考在我国高等教育的地位。华政自考助学部为适应国家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正在积极谋求新一轮的提高和开拓,为国家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作贡献。

  遵循科教兴国、依法治国方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适应我国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需要,我部招收法律专业专本科、专升本、独立本科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和党的方针政策,熟悉国家主要法律、法规,具有本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分析、解决法律实际问题及研究工作能力的德才兼备的法律专业人才。

二、招生对象、条件和名额

  对象:专本科综合班为应届、历届高中、中专、职校、技校毕业生或同等学历者:专升

  本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法学类大专毕业生或已取得法律大专自学考试8门以上(含8门)单科合格证书者。独立本科为除法学以外的各类大专毕业生。

  条件:遵纪守法,品学良好,身体健康,热爱法律专业并具有相应学历证书或证明者。

  名额:专本科综合班:150名,专升本:50名,独立本科50名,兼招插班生,额满为止。

三、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按国家自学考试课程的统一规定)

  专科段开设: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大学语文,宪法学,法理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行政法学,共13门课程。

  专升本段开设: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文书写作等12门必修课,选修课有税法,票据法,房地产法,中国法律思想史,公证与律师制度等5门课中选3门,共15门课程。

  独立本科段(非法律大专专升本):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英语,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国际私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共18课程。

四、教学特色、上课地点

  (一)我部按国家规定课程进行有计划的系统教学,学生通过学习、考试,积累专、本科课程以完成学业;同时招收部分选修课程的插班生,学满规定课程也可获取专、本科毕业证书。

  (二)课程由我校专家、教授任教;课堂教学结合司法实践,低年级见习、旁听审案,高年级已完成学业品学兼优的学生,可去司法部门毕业实习。

  (三)学校对学生严格管理,进行综合素质教育,学生在学期间,学校开展多种课余社会活动,每年开展争先评优活动,对评为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四)我校党委重视在学生中开展党建发展工作,近年来已先后在优秀学生中发展了数十名党员。

  上课地点:华东政法大学东风楼

五、考试、结业、毕业及择业去向

  学生均须参加规定课程的国家考试,每门课程考试合格,可取得单科合格证书;专科段课程成绩全部合格者,由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具有大专毕业文凭,本科段课程成绩全部合格,并通过毕业论文答辨,由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市高等教育自考委员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英语和论文达到规定要求, 可申请法学学士学位;本、专科毕业,国家承认学历。学生在修业期间,经本部考试成绩合格,发给结业证书。

  凡取得法律本科毕业证书者,可报考硕士研究生;可参加全国律师、法官、检察官任职资格的司法考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可从事公安、检察、法院、律师及金融、工商、海关、财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择业面广。学生毕业后,自行择业,可择优推荐。

六、收费及管理

  (一)报名费50元。每学年学费:专本科5200元,专升本5800元,独立本科6800元;书杂费600元、统考费500元(均多退少补);插班生按插入的年级学费标准收取,选修课程的按课程学分计收,每学分200元。

  (二)学生在校期间,医疗费自理。

  (三)学生入学后,必须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对违纪者按校规处理;自行退学或严重违反校纪予以退学者,已交费用不退。

七、报名办法

  凡报名者,均需持本人身份证,专本科须交验高中或“三校”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专升本须交验大专毕业证书或自考合格证。经填写报名情况表后,审查合格,交一寸报名照八张,缴清全部费用由本部统一发给入学通知书。

  联系电话:021-6207109262071029 (可传真)

  通讯地址:上海市万航渡路1575号邮编:20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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