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上海海洋大学的10大理由
  • 具有近百年悠久历史、文理交融的多学科高等学府
  • 延承中国园林和古代书院文脉的现代化优美校园环境
  • 学士、硕士、博士及博士后教育体系完备
  • 拥有国家重点学科、国家特色专业、国家精品课程
  • 全国优秀名师和享誉国内外的教授专家群体
  • 部市重点实验室等良好的教学研究平台和设施
  • 浓厚的文化底蕴、学术氛围和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 众多密切交流与合作的国内外大学和国际组织
  • 毕业生良好的就业和发展前景
  • 位于适宜人居、学习和生活的东海之滨,滴水湖畔
 

办学历史悠久
    上海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近百年悠久历史、文理交融的多学科高等学府,前身为1912年创立的江苏省立水产学校,1952年成为国内第一所本科水产高校——上海水产学院,1985年更名为上海水产大学,2008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上海海洋大学。
办学条件优良
    2008年即将起用的1600余亩新校区,地处具有世界一流水平的生态型、智能型国际航运中心——上海临港新城,功能完备,设施先进,环境优美。现设有生命、海洋、食品、经济管理、信息、人文、工程、外国语、爱恩等12个学院;有国家级、上海市精品课程和上海市教育高地;拥有教育部、农业部级重点实验室;建有中美海洋遥感及渔业信息研究中心等一批特色实验室;拥有中国渔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海洋文化与经济研究中心及上海市水生生物科技馆等;多媒体教学设施先进齐备,标准化学生公寓宽敞明亮,现代化科研条件装备精良,高标准运动场馆功能完善,数字化校园网络覆盖全校,图书馆藏书百万余册。
教育体系完备
    拥有研究生教育、普通本专科教育、成人教育及留学生教育。拥有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6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点,43个本科专业及方向,10个高职专业。目前在校普通本专科生12000余人,研究生1140余人。
学科优势明显
    拥有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10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和1个上海市高校E研究院。学校在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遗传育种、食品加工等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20世纪90年代以来,科技成果达国际领先和先进水平的有60余项,国内首创和先进水平有90余项,获国家级科研项目或成果奖40多项。
师资力量雄厚
    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优秀教师、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农业部科技入户首席专家、上海市首批优秀学科带头人、上海市科技精英奖获得者、上海领军人才等组成的骨干师资队伍,聘请了众多中外专家学者担任客座、顾问教授。目前在职教工1040余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近400名,其中博士生、硕士生导师343名。
对外交流广泛
   与美、澳、日、韩、俄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大学以及多个国际组织有密切交流与合作,并与国外多所大学互派留学生,长期参与中美海洋生物资源合作计划,与联合国粮农组织、亚洲水产学会、国际水生生物资源管理中心等建立了长期友好合作关系。
目标定位科学
    争取到2012年,建校一百周年时,把学校建设成为海洋、水产、食品等学科优势明显,农、理、工、经、文、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科研教学并重,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的高水平特色大学,成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摇篮以及我国海洋、水产、食品等方面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

     
 
 
 
 
 

 
   
 
   

 

2008年普通本(专)科招生章程

1、办学地址:本科上海市临港新城沪城环路999号;高职上海市民星路435号;
2、男女比例:高职轮机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限;
3、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体检指南;
4、学费标准: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6000元/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6500元/学年;中澳联合培养专业15000元/学年;其它各本科专业5000元/学年;高职各专业7500元/学年;
5、住宿费:本科学生1500元/学年、高职学生1200元/学年;
6、外语语种及口试要求:⑴除日语、朝鲜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只招英语考生;⑵报考英语(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应用英语(高职)专业的考生须通过高考英语口试,口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7、录取办法:按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以考生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⑴各省招办按规定向我校投档(投档比例:上海不超过105%、其他地区不超过120%);
⑵无院校志愿级差,录取中承认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政策加分;
⑶对已投档的考生按我校招生政策实施校内加分(加分对象限上海考生),以加分后的总分为依据,按当地招生计划数的1:1实施校内投档,并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录取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总分相同情况下,参考语数外三门合计分数,如语数外三门合计分数仍相同,理科参考数学和外语成绩,文科参考语文和外语成绩。
⑷对未进入专业志愿但同意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如经调剂仍不能完成录取计划,则逐分补投档案,录满为止;
⑸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我校不降分录取,将剩余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安排录取。
8、招生监督电话:021-65710303
本校在江苏省招生章程以江苏省考试院公布内容为准。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自主招生加分政策 (只适用上海考区)

一、为促进考生全面发展,对进档的一志愿上海考生,经其本人申请,我校审核认定,执行下列自主招生政策:
1、经我校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测试,成绩为B者,可加20分。
2、本条所列学生,经核准,可加10分。
⑴经重点中学推荐的应届优秀学生;
⑵中共党员;
⑶高中阶段获得区县级(含)以上荣誉或奖励者;
⑷艺术类定级考试(按最高十级计)在八级以上者(含八级)或我校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测试成绩为C级者。
3、本条所列学生,经核准,可加5分。
⑴高中阶段担任校级学生干部或获得校级奖励者;
⑵艺术类定级考试(按最高十级计)在八级以下六级(含)以上或我校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测试为D级者。
4、加分不累计,考生只能申请其中一项。
二、经我校艺术特长生冬令营测试,成绩为A者,高考分数达到上海市同批次本科最低控制线,A志愿填报我校且未被其他学校录取者,报上海市考试院批准,可录取我校。
三、加分申请办法:
第一步:5月31日前登陆我校招生就业网站,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加分申请”,登记考生信息;
第二步:将网上登记确认后生成的申请表格打印出来,按要求到所在中学签字盖章确认加分条件,有艺术等级证书的无需加盖公章;
第三步: 6月29日—7月1日,凭本人高考成绩单、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来我校招办现场审核确认,未经确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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